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6******办公室关于做好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该任务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5日至12月18日。??
联系电话:******
******水利局
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6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docx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6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 整改任务 |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6项整改任务:水资源管理不到位,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工业生产项目由集中供水工程(含自来水供水工程、水库等)供水的,也应当履行取水许可手续,并申领取水许可证”。督察发现,锡林郭勒盟水利部门未落实自治区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由自来水供水工程供水的工业生产项目中,仅有金田氟化工1家企业办理取水许可证。 |
| 责任单位 |
各旗县市(区)党委(党工委)和政府(管委会) |
| 整改目标 |
加强水资源监管,规范取用水行为。 |
| 整改措施 |
织各旗县市(区)开展以集中供水工程供水的工业生产项目排查工作,对未办理取水许可证的用水企业,尽快组织完善取水许可手续或明晰用水凭证。 |
| 完成情况 |
为推进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水利局2025年3月5日下发《关于推进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旗县市区排查由集中供水工程供水的工业生产项目办理取水许可证情况。经排查,全盟由集中供水管网供水的企业未办理取水许可证81个。经推进整改,已全部办理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