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现将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分配计划的批复予以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0天(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3日)。公告期间,请社会各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防返贫监测热线:12317
监督电话:******
电子邮箱:******
项目负责人电话:******
******财政局办公楼六楼
附件:******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分配计划及实施项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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