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受旗国资委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国有企业土地开展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根据工作需要,对国有企业土地进行评估作价。
二、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不准转让。
(二)供应商报价时须提交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1、询价报价函。
2、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3、提供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扫描复印件(盖章)。
4、提供2021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5、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提供2022年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7、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报名方式及起止时间
(一)预算限价:资产评估费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资产评估机构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注协(2018)106号文件,按照服务收费指导标准下浮50%幅度确定。
(二)供应商将有效证明文件盖章后以扫描件(PDF)格式发送到邮箱:******??。
递交报价函起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13日17:00时前。
四、中标方式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不超过限价的前提下,以合理低价的原则,结合业绩、资质、报价、服务承诺等因素,确定一家中标单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园园 ???????联系电话:0479-******
联系地址:财政局综合服务保障中心(办公楼一楼东)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