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bcx-gkzb-2023-060-01
二、项目名称: ******公安局采购副食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报价:96.5(%) | ******有限公司 | 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大桥乡9村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公安局采购副食品项目 | 配送服务 | 采购大米,面粉,食用油等及配送服务(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需报供完整的供货、配送、售后服务方案,为保证粮油食材新鲜程度,需采取零星供货方式进行配送。 | 合同签订后一年 | 物品运抵现场后,采购人将对物品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和规格或者两者都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韩越亚,武玉梅,荣泽达,张冬宏,肉孜·吐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公安局
地 址:拜城县胜利路3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中央城10栋2307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斐
电 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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