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内蒙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的通知》要求,用途变更为公共服务设施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锡林浩特市臻园小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锡林浩特市臻园小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委托单位: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正蓝旗分局
******有限公司
调查内容:锡林浩特市臻园小区地块位于锡林浩特市希办那达慕社区,宝力根路以东、团结大街以南、广场西路以西、振兴大街以北。地块东侧为锡林广场、南侧为住宅用地、北侧为锡林浩特市政府、西侧为商业用地,地块占地面积22636.45m2(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面积16125.29m2、商业用地面积6511.16m2),中心坐标为东经116°4′50.31″,北纬43°55′45.05″。该调查地块原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2636.45m2,现状地块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经调查,地块内及地块相邻范围内不存在污染源。
调查结论:锡林浩特市臻园小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第一阶段调查******居民、建设单位等,调查地块以及相邻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
公示时间:本次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包布和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