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耕地。全旗耕地26.91万亩。其中:水浇地8.09万亩,旱地18.82万亩。
2、园地。全旗园地0.01万亩。其中:果园0.01万亩。
3、林地。全旗林地306.28万亩。其中:乔木林地5.10万亩,灌木林地299.96万亩,其他林地1.22万亩。
4、草地。全旗草地566.61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565.12万亩,人工牧草地0.64万亩,其他草地0.85万亩。
5、湿地。全旗湿地11.73万亩。其中:沼泽草地3.95万亩,内陆滩涂7.66万亩,沼泽地0.12万亩。
6、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全旗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96万亩。其中:建制镇1.03万亩,村庄5.15万亩,采矿用地0.72万亩,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06万亩。
7、交通运输用地。全旗交通运输用地6.92万亩。其中:铁路用地0.74万亩,公路用地2.22万亩,农村道路3.96万亩。
8、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全旗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66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37万亩,湖泊水面1.54万亩,水库水面0.05万亩,坑塘水面0.68万亩,水工建筑0.02万亩。
******资源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