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正镶白旗实施培育壮大农牧民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项目,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方式,在全旗范围内评选一批经营规模适度、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有效、生产服务优质、联农带农紧密、社会声誉良好的规范主体,现将有关报名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自愿申报、苏木镇初选、择优选择的原则确定经营主体。
二、申报内容
(一)支持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夯实组织基础。支持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利用信息化工具提升组织运行规范化水平。支持农牧民合作社建立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要求的财务会计制度。支持家庭农牧场使用信息化记账工具和“随手记”软件实现生产经营独立核算,应用“一码通”赋码增信。
(二)支持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提升运营质量。支持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实行标准化生产,规范生产记录档案,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自律性检验检测制度。支持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注册商标,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开展品牌化经营。
(三)支持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延长产业链条。主要支持农牧民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领办创办农畜产品加工企业。
三、申报条件
(一)经营规模适度。经营规模与资源禀赋、技术装备生产能力等条件相匹配。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有准确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信息、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信息,相关合同订立规范、信息符合实际
(二)财务管理规范。农牧民合作社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或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会计账簿齐全,财务报表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要求,并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家庭农牧场规范使用“随手记”财务软件记账,收支、库存等记录完整规范。
(三)制度健全有效。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规范运营。农牧民合作社参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或《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示范章程》制定了符合实际的章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运行有效,有完善的财务管理、社务公开、议事决策等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成员大会,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依法落实一人一票制。家庭农牧场使用“一码通”赋码增信,在产品包装、主要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亮码。
(四)生产服务优质。开展标准化生产或服务,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执行落实,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生产服务记录、购销记录等经营信息,农业生产或服务质量可追溯,依规实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五)联农带农紧密。农牧民合作社实有成员名册与成员账户的成员范围一致,实有成员数高于本县域平均水平;成员账户准确记录每个成员的出资额、公积金量化份额、与本社的交易量(额)和返还盈余等,可分配盈余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的比例不低于60%。农牧民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能够通过订单带动、吸纳就业、代耕代种:技术辅导等方式,与中小农户、脱贫人口(含监测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和帮扶关系。
(六)社会声誉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未发生过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未受到行业通报批评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名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
(七)历年已获得相关扶持或奖补资金的经营主体,不参与本次评选。
四、补贴标准
对单个主体的奖补限额农牧民合作社不超过10万元,家庭农牧场不超过3万元。
五、申报材料
有完成建设任务且达到目标要求的农牧民合作社、家庭牧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农牧和科技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家庭农牧场:家庭牧场认定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资质、家庭牧场基本情况、“随手记”账簿、土地确权证、规范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嘎查(村)意见、苏木镇初选意见、高清照片(经营场所、基础设施、牲畜或种植作物等);
2、农牧民合作社: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资质、合作社基本情况、规范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嘎查(村)意见、苏木镇初选意见、高清照片(经营场所、基础设施、牲畜或种植作物等)。
六、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农牧和科技局将会同苏木镇相关工作人员到经营主体所在地现场进行资质审查和经营能力核查,不具备条件的机构一律取消其参与资格。
七、结果公示
评定的经营主体名单,通过党组会议确认后,将在旗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评定的经营主体将确定为培育主体。
八、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到9月12日下午5:30
2、报名地点:正镶白旗农牧和科技局三楼(合作经济股)
3、联系人:王邯燕;联系电话:******
欢迎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速来我局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正镶白旗农牧和科技局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