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肉类等农副产品采购
发布时间: 2025-02-17 17:41:02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次采 购 公 告
我公司需要对蔬菜、水果、肉类等农副产品进行招商,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方式
1.项目名称:蔬菜、水果、肉类等农副产品,本次采购周期为合同签订后1年。
2.项目地址:河南省永城市东外环神火总部港
3.选取中标人数量:蔬菜、水果、豆制品、鲜肉类、禽蛋、鲜水(海)产品类等,每个品类根据评标情况择优选择2-3个供货商,(本次供货商确定为综合评定法)。干货调料最低价中标。
4.配送范围,金馨公司食堂。
5.配送品种:包括蔬菜、水果、水产品、猪肉类、牛羊肉类、家禽类、禽蛋类、豆制品等,详见报价明细。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达到以下基本要求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1.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或具有预包装食品销售资质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证件,投标人具有正规的经营场所或加工、种植、养殖基地,近三年无食品安全事故承诺书,证件副本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开标时也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以备查验)。以上所列证件必须是有效期范围内的有效证件,所有证件不得采取挂靠等其它方式取得。
2.投标人必须是专业的蔬菜、水果、豆制品、禽蛋、肉类、水产品类等供应商,经营范围必须包括蔬菜、水果、豆制品、禽蛋、肉类、水产品配送(或种植、销售)等相关项目或专门肉品加工的企业。
3.投标人必须具备自有厢式或专用运输车辆。
4.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份之后)不低于1份类似业绩合同。
5.配送要求
5.1质量要求
5.1.2所供鲜肉必须保证经过检验当天12小时内屠宰的新鲜肉,要求必须由正规肉联厂提供的鲜肉(每天提供厂商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5.1.3所供预包装食品类等商品应保持较好的外观,达到相应的等级必须是在保质期内。供应的货物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检测后合格的货品。
5.1.4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各类品种可退货或换货;
5.2下订单订货
5.2.1公司(下称甲方)每月1日、10日、20日之前向已选定的供货商下达菜品、肉类、水产品等10天的采购品种、质量要求,已选定的供应商分别报价,加权平均报价最低的供货商经甲方审核及市场价格调研后确定为这10天的供应商(乙方),乙方负责为供应甲方10天的的菜品、水果、豆制品、肉类、水产品等,价格按照乙方的报价执行,如果供应商最低报价高于市场考察价格需按甲方考查价格供货。
5.2.2甲方在此期间的每天21点前下达第二天的《物资采购订单》,
甲方以微信、短信、电话方式通知乙方,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等具体要求。
5.3交货要求
5.3.乙方每天早上7:00至8:00前将订单内所有蔬菜、肉类、水产品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配送完毕,乙方提供《送货清单》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方根据甲方的《物资采购订单》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最终采购数量以甲方每天下订单的数量为准。乙方超出订单数的自行退货,甲方不再接收,所有品种按除箱净重过磅,最终交易重量以我方确认的过磅数为准。
5.4报价要求:所有蔬菜、水果、豆制品、禽蛋、肉类、水产品等的报价包括供应产品和产品运输到使用单位的服务费、人工费、 税金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乙方开具本公司正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6.退出机制
6.1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每天准时将菜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出现一次不准时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以上的给予100元处罚,出现两次给予500元的处罚,出现三次甲方将接触其供货资格。
6.1.2验货过程中如甲方验收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必须于2个小时内重新送货上门,如果出现换送货不及时按6.1条款处罚。
6.1.3供货方如送货出现一次缺斤短两超过所送品种10%,扣除该商品价款20%,出现二次扣除该商品价款50%,三次以上,甲方将解除其供货资格,由中标商后的备选供应商接替。
6.1.4如存在几家供应商抱团恶意抬高价格的,直接取消当事供应商送菜资格。
三、文件的递交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2月20日17时00分提交资质预审文件和报价资料待统一邮寄到:河南省永城市东外环企管科4楼。
2.递交方式:******,文件名以公告名称命名。
3.联系人:后勤部企管科
4.联系电话:******
查看附件:蔬菜、水果、肉类等农副产品.xlsx